欢迎光临醒狮辩护网! 当前时间:
死刑复核
揭秘死刑复核:最高法院如何刀下留人
时间:2017/12/03 13:30:34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5年1月8日对复旦学生林森浩投毒案二审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一审判决中,林森浩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本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法院怎样复核死刑案件,死刑数字如何得到控制,多位接近最高法院的法官、学者和律师,尝试作出解答。
死刑核准权收回最高法院以后,中国死刑案件的最终决定程序就完全改变了。业内人士普遍估计,现在每年的死刑人数已经大幅削减。
一位接近法院系统的学者告诉记者,就他和最高法院及地方高级法院一些相关人士的接触了解,“和2007年以前相比,全国(每年)的(死刑)数字减少可能超过三分之一,有些地方(减少了)将近一半。”
2014年7月,一位曾在最高法院工作过的高级法官也在一次学术讲座中透露,近年来数字稳中趋降,“已经达到1979年刑法颁布以来历史最高点的十分之一”。
不挂牌的“死刑复核大楼”
北京东城区明城墙遗址公园墩台往南400米,北花市大街9号,一座十多层的建筑,就是最高法院的第二办公区,俗称“死刑复核大楼”。大楼有武警站岗,不挂牌,进院需安检。
2007年收回死刑复核权后,最高法院刑事审判庭由两个增为五个,全部移到了这里。法官们的主要工作,从原来的调研、研究统一裁判规则、对下指导等,变成了办案—死刑复核。
各省的死刑判决都要上报最高法院,经立案庭形式审查后,根据管辖范围分配到各个刑庭。庭内有内勤负责案件的流转登记,在庭长的安排下将案件分到“大合议庭”—审判庭下为日常管理而设的一级准行政单位,再产生办案子的合议庭。
据一位最高法院法官介绍,五个刑庭中,刑二庭人数最少,包括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和内勤人员在内,约50人。其他四庭每庭约70人,但案件数量也要多得多。五个庭的管辖范围,采取地域和类型相结合的原则。
低级错误偶有发现
办案的合议庭由包括审判长在内的三名法官组成,其中一人担任承办人。
承办人是整个死刑复核过程中投入精力最多的一位,也最为重要。当前制度下,他们的主要的工作方式是阅卷。人命关天,阅卷通常特别细致。
“工作压力很大,加班是常态。也有特别不上道的,但是极少。”一位在地方法院和最高法院都工作过的法官告诉记者,一拿到案子,承办人要把所有的案卷都看一遍,发现问题的,要给原审法院或公安机关发函,要求补查并作出说明,必要时自己也要亲自去查—有时对方不配合,明明存在的证据说查不到,也怕下面造假。
虽然报送到最高法院复核的死刑案件大多数都已经过了两审,低级错误依然偶有发生。记者在不同场合听过多位最高法院法官吐槽:有的现场勘验笔录上的物证提取时间居然比送检的时间还晚;还有的提取时记录是一件蓝色薄毛衣,送检时写的是黑色夹克衫。
“可能真的是笔误,但你得自己去看。”一位法官告诉记者,鉴定室有物证送检登记表,一般是最原始的,但不附卷送过来,血样的图谱表是机器自动生成结果,也没法作假(除非放进去的取样有问题)。最高法院某刑庭领导在中国法学会一次交流时曾介绍,2013年报到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案件,需要进行证据补查的达到了39%。
有的案件,补查后依然存在疑点,办案机关提供的说明也无法提供合理解释,那么案件就有可能不核准,被告人也就因此暂时保住性命。按照2013年起实施的新刑诉法,法官们除了阅卷和调查,还要提讯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提讯可以当面,也可通过视频。一位法官告诉记者,如果阅卷过程中发现的疑点较多,他都要出差,当面提讯。只有案件比较清楚时才视频提讯。但为了避免给当地增加接待负担,无论补查还是提讯,都尽量少去。
“下面法院也都很忙。以前不怎么见最高法院法官,下去还比较新鲜。现在去多了,都烦。所以我们也是能不去就不去,都是凑几个案子去一趟。”这位法官说。
他告诉记者,下去调查或提讯被告人,有时候越问问题越多,“一个十几本卷的简单的案子,后来可能也会变得非常复杂,所以我们的工作量非常大,想起来就特别后怕,怎么存在那么多问题。”
听取律师意见的前提是有律师。但死刑案件被告人很多来自社会底层,复核阶段都没自行聘请律师。
死刑复核流程
承办人写出审查报告
1.包括存在哪些证据瑕疵
2.哪些影响定罪量刑的情节
3.是否有需要补查的地方
4.补查的结果如何
5.是否影响作出核准的判断
一般每份报告都要一二十页,多的四五十页,甚至两三百页
其他两名合议庭成员独立阅卷并写作报告
一般给一周时间,案件复杂的也可再延长
如果审判长不是承办人,那么审判长先看,认为报告清楚且符合要求的,再交给另一名合议庭成员
讨论
得出多数意见或一致意见
报主管庭长或副庭长把关
如果主管庭长觉得案件存在疑点,或者合议庭意见分歧很大,就有可能先把案件提交庭内的审判长联席会议讨论,合议庭再根据他们的意见重新讨论
主管副院长通过后核准
目前,最高法院三位主管的副院长分别是二级大法官李少平、南英和黄尔梅
最后把关统管的是常务副院长、一级大法官沈德咏
院长统一签发死刑
执行命令
经过上述过程,如果依然有分歧,案件就要提交审判委员会或者刑事审判专门委员会。院庭领导和审判长联席会议的角色只是帮忙把关,合议庭和审委会才对案件依法享有决定权。一般情况下,只有重大、疑难案件才会提交审委会讨论。
死刑复核看什么
一看证据,二看政策
多位最高法院法官介绍,死刑复核阶段主要考虑两个问题:一是证据,二是政策。前者关注犯罪是否构成,后者考虑罪行是否至死。
法官们说,最高法院对证据问题非常坚持,绝不会屈从于各种压力就判处或核准一个可能无罪的人死刑。最典型的就是福建念斌投毒案,此前他曾四次被判死刑,多亏最高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一直没有核准。2007年和2010年,最高法院还两次联合最高检察院、公安部等下发文件,对死刑案件的证据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涉及命案的,要求通过被害人近亲属辨认、DNA鉴定、指纹鉴定等方式确定被害人身份。
多位法官介绍,死刑核准权收回最高法院后,慢慢形成了一些量刑原则,很多都强调了控制和慎用死刑。例如:如果没有其他严重情节,共同犯罪导致一人死亡的,一般最多判处一人死刑;只杀一人并自首的,一般不判死刑。
对于因生活琐事、邻里矛盾、家庭纠纷等民间纠纷引发的案件,适用死刑也很谨慎。它们大部分发生在熟人之间,只针对特定人引发,具有偶发性,其主观恶性、再犯可能等,都和一般的恶性暴力犯罪有明显差异,有些案件的发生,也因被害人存在明显过错起到了推动作用。
“一个人到底判不判死刑,有时候这些情节甚至会比自首、立功这样法律上列明了的从轻情节更加重要。”一位法官说。
法官们介绍,和证据存疑的案件相比,对政策的考虑存在一定弹性。一些案件如果处于两可之间,被害人家属的态度就显得非常关键。被告人一方积极赔偿,获得谅解,就可能保住一命。
“有时候我拿到一个案子,一看有自首。第一反应就是,又得调解了。因为就算你核准了,报上去,领导也会打回来,让你调解,看看能不能少杀一个。所以还不如自己先把工作做了。”一位死刑复核法官说。
调解时间经常是不可预估的,虽然可以依靠原审法院,有时候也要多次出差才能搞定。一些可以不杀的,家属工作一直做不下来,只能拖着不核准,时间长了没办法,或者压力太大,就只能核准。
生死判官们的体会最直接—杀人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有时还会导致仇恨向下一代蔓延。“像云南的毒品案件,有些是一家人共同作案,数量又非常大,按照法律可以都杀的,但我们一般至少留一个。否则他们的亲人朋友会觉得你太绝情,斩尽杀绝,反而影响稳定。”一位法官说。
“枪下留人”的案例
遭家暴下岗女工杀夫案死刑未核准
2010年11月3日,长期遭受家暴的四川下岗女工李彦在争执中将丈夫杀死,碎尸后烹煮。二审判处死刑后,等了近两年,直到2014年最高法院才裁定不予核准。理由就是被害人存在严重过错,李彦的主观恶性也就没那么大。
据最高法院刑庭领导一次在中国法学会交流时介绍,审委会讨论后已决定不核准。之所以拖延,与一二审工作不够细有关。碎尸情节不可谓不严重,而家暴因素在一二审中又没有明确长期虐待,只说双方有过争吵厮打。这样一来,被害人家属不认可,多次几百人围堵法院。舆论则多同情和支持李彦。一些妇女团体曾以公开信等方式呼吁最高法院枪下留人。
据上述刑庭领导介绍,后来经过二审法院不断做工作,也时过境迁,被害人方面情绪慢慢平复了,才没核准死刑。
唐慧女儿案两主犯死刑未核准
2014年6月12日,记者从最高法获悉,湖南省高院受最高法委托,已于12日向“唐慧女儿案”两被告人周军辉、秦星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最高法依法裁定不核准周军辉、秦星死刑,将案件发回湖南省高院重新审判。
最高法认为,该案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强迫卖淫、强奸、组织卖淫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鉴于周军辉、秦星强迫卖淫的暴力、胁迫程度,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尚未达到情节特别严重,对二被告人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量刑不当。本案复核期间出现新的证据,可能影响对秦星是否构成立功的认定,依法应予查明。2014年9月5日下午16时,“唐慧女儿案”两被告人周军辉、秦星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由死刑改判无期。
据新华社 《南方周末》
 
律师简介

张雨律师,专业刑事律师,全国首家专门办理刑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毒辩F6之一,执业证号:11101200710421282。张雨律师精于刑事辩护与代理,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专业理论功底深厚,工作勤勉尽责,收费合理适中,执业15年来已办理刑事案件300余起,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满意的案件结果。

    执业理念:做高尚的人,做伟大的律师!
    电话/微信:13911169745
        
西双版纳中院特大毒品案件开庭
西双版纳中院特大毒品案件开庭
与刑辩泰斗汤忠赞老师合影
与刑辩泰斗汤忠赞老师合影
与周光权教授合影
与周光权教授合影
死刑辩护专题培训班
死刑辩护专题培训班
 
成功案例
·河南于某贩卖冰毒15公斤死刑复核案
·内蒙古夏某贩卖、运输冰毒10.5公斤死刑...
·外国人萨某贩卖、运输毒品案
·四川李某运输毒品12公斤案
·云南胡某走私、贩卖毒品27公斤案
·辽宁董某贩卖毒品8公斤案
·孙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于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卢某制造冰毒125公斤死刑复核案
醒狮辩护网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B座1703室,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
电话 :13911169745,京ICP备1103082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0227 网站建设一诺互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