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山东籍来内蒙古包头打工的习某因酒后争执将被害人杨某用菜刀砍死,张雨律师受习某家人委托依法为习某辩护,本案经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理,采纳张雨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本案事出有因,被害人负有一定过错,依法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
张雨律师,专业刑事律师,全国首家专门办理刑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毒辩F6之一,执业证号:11101200710421282。张雨律师精于刑事辩护与代理,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专业理论功底深厚,工作勤勉尽责,收费合理适中,执业15年来已办理刑事案件300余起,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满意的案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