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张某因与三个朋友一同实施抢劫,被北京市某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二审期间张雨律师接受张某家人的委托为张某进行辩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采纳张雨律师的辩护意见,查明事实,认为一审量刑过重,改判有期徒刑三年(抢劫罪法定最低刑)。
张雨律师,专业刑事律师,全国首家专门办理刑事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毒辩F6之一,执业证号:11101200710421282。张雨律师精于刑事辩护与代理,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专业理论功底深厚,工作勤勉尽责,收费合理适中,执业15年来已办理刑事案件300余起,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满意的案件结果。